11月8日,在绍兴市“生命礼敬园”开园仪式暨“生命的意义”缅怀活动结束后,遗体捐献者王培孔家属将一面鲜艳的锦旗,送到了绍兴市红十字会,“凝聚人道力量 共建和谐社会”这几个字,表达了对红十字会以及爱心志愿者的浓浓谢意。
2017年5月,离休干部王老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家人按照其生前遗愿,将王老的遗体无偿捐献。早在2006年,王老就召开家庭会议,目的就是征得子女的同意准备去世后捐献遗体。随后,他不顾82岁的高龄,亲自到市红十字会和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他还写下题为《无偿捐献遗体》的诗:“上甘岭上身作土,泸定桥下体未还。而今葬骨比高贵,不惜万金风水选。世上本无鬼与魂,只缘神话似成真。来世之说传万代,谁是阴阳轮回人。盛世无处不美景,头白鸳鸯比翼飞。人人皆求身体健,医学滞后怎如愿。惊闻剖教供材难,多少遗体化作烟。人死气随春风去,愿为医学数据添。”在93岁高龄,走完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用无私的行动践行了自己的诺言。
王老家属将锦旗送到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肖理生手中,一再表示:“感谢红十字会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
一面熠熠生辉的锦旗,是家属对捐献工作的一种褒扬,更是一份信任、理解、激励。
为关心关爱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家庭,绍兴市红十字会设立“阳光彩虹行动”等关爱项目,开通“红小侠”微信号,由专人负责,轮流值班,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开展捐献者家庭 “ 一对一 ” 关爱志愿活动,同时开展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捐献知识,宣传捐献者的大爱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23109人志愿登记成为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实现器官捐献134例,遗体捐献107例,角膜捐献132例,脑组织捐献17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