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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联合绍兴市公安局设立 “平安(义警)基金”

      5月29日下午,绍兴市红十字会“平安(义警)基金”设立签约暨捐赠仪式在市公安局举行。绍兴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执委会主任华珺,绍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益民及爱心企业家代表、市公安局民警,共20余人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推动义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平安类社会组织品牌打造,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样板,由绍兴市公安局发起,并在绍兴市红十字会设立“义警(平安)基金”,冠名为绍兴市红十字会“义警(平安)基金”。
       仪式上,绍兴市公安局与绍兴市红十字会签订“平安(义警)基金”设立协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两家爱心单位分别向绍兴市红十字会捐赠资金20万元和10万元,定向用于“平安(义警)基金”,支持“平安绍兴”建设,充分展示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实践的担当。
      最后,绍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益民,绍兴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执委会主任华珺分别作重要讲话,市公安局将进一步为义警组织(队伍)、平安类社会组织创造条件,激发他们主动服务“平安绍兴”的积极性,推进区域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市红十字会将积极为公安、平安类社会组织、义警队伍等搭建平台,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规范运行基金,发挥职能优势,为促进“平安绍兴”建设提供等多人道服务。
      此次基金的设立,将更好地助推我市公安事业向前推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也是绍兴市红十会发扬人道精神,合作建立的又一个基金项目,更是向长期奋战在平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义警组织表达最深切的敬意和最具体的关爱举措!
      本基金设立以后,市红十字会将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双方协议约定,设立基金管委会,制定基金管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基金运行,确保基金项目能发挥最大的效益,让捐赠者放心、让受助者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