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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现将《2020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度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红十字事业中最美人和事的宣传推荐,集聚正能量,唱响好声音,不断提升红十字公信力和影响力,根据上级红十字会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二、考核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三、考核范围
1、市委办、市府办及其以上各类刊物录用的信息、专报;
2、中国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3、区、县(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包括中国红十字报、省红十字会报)发表的各类新闻报道(包括文字新闻和图片新闻)等。
四、考核办法及要求
(一)各区、县(市)红十字会
1.宣传信息收集要符合客观实际,准确反映事物的真实面貌,注重信息报送的全面性、时效性和真实性。宣传信息要一事一报,重要情况、突发性事件要在事发后3小时以内报送,一般情况也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报送。
2. 深化“三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红十字会专业特长和组织优势,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群众、基层的能力,并开展红十字理论研讨和调研活动,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理论心得或调研报告1篇以上。
3.各区、县(市)要建立(完善)红十字会网站并及时更新信息,每月向市红十字会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
4.在当地主要新闻单位建有新闻联络员,全年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刊全年刊播活动信息稿件12篇(条)以上。
5.积极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报纸和期刊等宣传媒介报送高质量、多视角的精品力作。全年在浙江省红十字报刊出稿件不少于2篇,中国红十字报刊发不少于1篇。
6.杜绝在当地或其他媒体特别是网络论坛出现有关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负面新闻,做到第一时间舆论引导。
(二)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1.及时报送媒体信息。会机关各处室、备灾救灾中心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全年不少于60条,被市级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采用1条以上,若被省级或国家级媒体采用,参照附件4额外加分。

2.及时更新网站板块内容。实时更新市红十字会官网信息,对涉及本处室、备灾救灾中心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相关政策、公益项目”等板块信息及时更新。

3.及时报送“三服务”案例信息。各处室、备灾救灾中心每月结合工作信息,整理“三服务”案例不少于5条,报送要素包含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结果等信息。办公室做好重要三服务案例采编上报及“三服务”管家平台录入工作。

(三)信息员队伍
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要将宣传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系工作,信息员登记表请于4月20日前上报市红十字会。信息员于每月25日前上报《绍兴市红十字系统信息工作考核月报表》。
五、其他
1.考核的标准:报刊采用的凭剪报(复印件),电视台、电台稿件凭用稿证明,网站采用的以采用网站页面打印件为依据。
2.市红十字会在年终对全年信息外宣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初始基准分为100分,未完成信息考核目标的予以扣分,扣分标准参照附件3;对超额完成的实行加分,加分标准参考附件4。年终对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及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单位)按考核总分分别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区、县(市)红十字会和市红十字会各处室、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对每月信息上报及考核情况做好统计和通报。在全年红十字工作奖项中,设立信息外宣工作单项奖,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绍兴市红十字系统信息工作考核月报表》
2.《信息宣传分管领导及信息员登记表》
3.《信息考核目标未完成扣分标准》
          4.《信息录用、批示加分标准》
附件1
 
绍兴市红十字系统信息工作考核月报表
上报单位:(盖章)                                  年     月
录用媒体                    
录用时间
数量
(条)
标    题
备注
 
 
 
 
 
 
 
 
 
 
 
 
 
 
 
 
 
 
 
 
 
 
 
 
 
 
 
 
 
 
 
 
 
 
 
 
 
 
 
 
 
 
 
 
 
 
 
 
 
 
 
 
 
 
 
 
 
 
 
 
 
 
 
 
 
备注:1.此表请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人:陈丹妮,联系电话:88626167。
          2.请按录用媒体(各级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及时间顺序进行填写,各类原件和复印件请妥善保管作为年度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