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无偿救护促进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报或单位举荐,区、县(市)红十字会初审后,经绍兴市无偿救护认定激励评议(复评)相关专家评议,拟确认郭维等21位个人(集体)实施的救护行为符合无偿救护认定激励范围。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

在公示期内,对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向绍兴市红十字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朱国芳
联系电话:0575-88738335,8508650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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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