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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公益项目督查回访报告(2019年7-9月)

        为扎实推进阳光红会建设,提高公益项目执行的透明度、有效度,2019年102528日,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会同市红十字会7公益项目第三季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回访,现将督查回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回访项目  
1.人民医院执行的“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
2.抗癌协会执行的“癌症病人关爱”项目
3.袍江医院执行的“宝宝健康”救助项目
4袍江医院执行的“平安健康”救助项目
5.袍江医院执行的“国周惠民扶贫”助医项目
6.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执行的“肝病”医疗救助项目
7.市红十字会执行的公益项目
二、督查回访形式
项目督查形式:部分公益项目赴执行单位,主要听取项目执行单位的执行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财务凭证、座谈交流;部分公益项目督查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听取项目执行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回访形式:通过电话询问,对受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受助实际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督查回访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对2位患者实行补助,支出15915.92元;“癌症病人关爱”项目支出培训费16520元;“肝病”医疗救助项目对1位患者实行补助,支出3000元;“宝宝健康”、 “平安健康”、 “国周惠民扶贫”助医项目未支出项目费;;市红十字会执行的公益项目救助22人次,支出205000元。
由第三方执行的项目均按照协议实施,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项目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无一例违反协议规定使用。项目台账资料详实,项目实施方便快捷,既体现了公正公平,又保护了受助者的自尊,体现了红十字项目的人性化。
按受助人随机抽取10%,且每个项目都回访的要求,对8人进行电话回访,均收到规定的救助款,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让他们增强面对困难的决心,增强对生活的信心,给他(她)们带来了真正的实惠。从回访反馈看,受助人接到回访电话都很开心,非常感谢市红十字会,感谢项目执行单位。
四、存在问题
       1.袍江医院“国周惠民”救助项目、“平安健康”项目执行率太低,特别是“国周惠民”救助项目,多次项目督查,要求他们加大宣传力度或调整项目,但一直未能按要求整改。
2.袍江医院“宝宝健康”救助项目,第二季度也未支出项目经费,经了解,项目执行单位认为,此项目截止第二季度项目资金只结余14500元,资金比较少,故第三季度暂停项目实施。
            3.项目执行单位未能按时、主动将上一季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市红十字会,往往是接到项目督查通知,才整理项目执行相关台账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