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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公益项目监督回访 整改报告(2019年1-3月)

        根据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第一季度公益项目监督回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市红十字会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与7月上旬,进行了上门督导核查,要求及时整改。现将督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针对“袍江医院执行的‘平安健康’项目、‘国周惠民’救助等部分项目的资金积淀较多”问题。经了解核实,确实存在执行率仍然较低现场。袍江医院已主动申请调整“平安健康”助医项目,要求扩大救助对象,适度提高救助标准,并已征求捐赠企业书面同意。针对“国周惠民”救助项目,已要求医院提高公益项目公众知晓度,在医院公共场所制作宣传牌,加大宣传力度;在病人住院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救助政策;同时,根据运行实际,适时研究调整救助申请条件、救助范围和救助金额;此外,市红十字会也将进一步加大包含公益项目公告的红十字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推介宣传力度。
        2.针对“绍兴城东医院执行的‘华东医药•博爱病房’医疗救助项目,受惠人汇总表电话号码有误,给回访带来不便等”问题。经走访核实,绍兴城东医院执行的“华东医药•博爱病房”医疗救助项目确实存在部分救助人身份证信息缺失以及个别电话号码非受助人电话问题,已要求城东医院重新梳理、补充、核实受助者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家庭地址和身份信息,并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重新报送至红十字会备查,并要求进一步强调要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受助人摸排表的人员信息如实发放,对擅自调整或出现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作取消发放委托直至取消慰问的处理,同时,针对“个别患者只知道住院手术后,没有自付款,至于补助金额,补助款来源均不知情”问题。要求今后在慰问过程中,建议进一步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制作使用体现红十字会及捐赠企业的信封,并口头告知慰问金来源,便于大家了解绍兴市红十字会的工作。
        3. 针对“红十字救助更多的体现人道、博爱精神,在救助对象的选择上要有别于政府民政系统的救助对象等”问题。根据建议,今后,在救助项目的设定上,将进一步加大与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加强资源共享,在民政主导下,共同探索开发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在救助对象上,不再局限于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家庭,对于发生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也一并纳入红十字救助范围。救助金额要进一步根据群众需求,探索实施根据医疗自费金额和社平工资标准综合评定的标准进行,切实用足用好爱心资金,把好事办好办实,真正使困难患者得到救助更加规范、科学、透明地做好公益项目。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