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第二季度针对8个公益项目监督回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市红十字会进行了系统梳理、核查、走访,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现将督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绍兴市馨禾社工服务中心执行的“绿房子”项目,因受助群体较少,项目不易执行,目前,项目执行时间已到,项目经费还余65%”问题。经过了解核实,绍兴市馨禾社工服务中心因近期办公室装修、搬迁,为此经费使用暂缓,待办公室搬迁完毕,即按项目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及时规范使用。
二.针对“绍兴市人民医院执行的“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项目执行主要工作人员调整,未能及时做好工作的移交,导致第一季度督查回访建议中的相关要求未能较好地落实,项目执行进度很慢,目前,项目执行进度仅为12%”问题。经了解,市人民医院已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就本救助项目进行明确、宣传,但申请者依然寥寥。为此,再次要求绍兴市人民医院提高公益项目公众知晓度,在住院部护士台放置宣传单、申请表,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适时研究调整救助申请条件,扩大特殊病种困难患者的救助范围。
三.针对“项目执行进度较慢是普遍现象,如袍江医院执行的“宝宝健康”、“平安健康”救助项目,第二季度未支出项目经费,资金积淀较多。”问题。根据袍江医院执行的“宝宝健康”、“平安健康”救助项目等普遍存在的项目执行进度较慢现状,分别要求各有关项目执行单位切实加强项目宣传推广力度,建议适时研究调整项目实施内容、救助申请条件、救助范围和救助金额;此外,市红十字会也将进一步在媒体、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推介宣传;今后,我会在设置公益项目之前,将做进一步深入调研,更加贴近“救急”的救助特色,同时对确实困难的需要救助的对象,加大救助力度,真正发挥出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