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阳光红会建设,提高公益项目执行的透明度、有效度,4月17—26日,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会同市红十字会分三组对7个公益项目进行了督查回访,现将督查回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回访项目
1.绍兴市人民医院执行的“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
2.绍兴市抗癌协会执行的“癌症病人关爱”项目
3.绍兴城东医院执行的“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项目
4.袍江医院执行的“宝宝健康”救助项目
5.袍江医院执行的“平安健康”救助项目
6.绍兴市疾控中心执行的“红十字艾滋病关爱”救助项目
7.市红十字会执行的公益项目
二、督查回访形式
项目督查形式:赴执行单位,主要听取项目执行单位的执行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财务凭证、座谈交谈。
回访形式:通过电话询问,对受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受助实际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督查回访情况
由第三方执行的6个项目均按照协议实施,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项目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无一例违反协议规定使用。项目台账资料详实,无一例投诉。项目实施方便快捷,既体现了公正公平,又保护了受助者的自尊,体现了红十字项目的人性化。
7个项目122人受益,按随机抽取10%,对18人进行电话回访,均收到规定的救助款,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给他(她)们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均表示对市红十字会和项目执行单位表示感谢。
四、存在问题
1.绍兴市抗癌协会执行的“癌症病人关爱”项目中,对项目支出的每一笔费用凭证明细没有单独做一份台账资料,目前记录项目支出的记账本无法体现项目支出的明细,需要调阅综合财务账本才能佐证。
2.绍兴城东医院执行的“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项目受惠人汇总表中部分信息如年龄、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从电话回访的8例患者的治疗效果反馈看,满意度有待提高。
3.人民医院执行的“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袍江医院执行的“宝宝健康”“平安健康”救助项目资金积淀较多,项目执行进度较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