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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红十字会2012年7月-2013年6月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报告

绍兴平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绍平准会专审(2013)第091号绍兴市红十字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绍兴市红十字会募捐账户201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及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由绍兴市红十字会提供及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提供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资产和相关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绍兴市红十字会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基本情况

  绍兴市红十字会系机关法人,注册代码:66393564-0,机关法人:张友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建北路16号。

  二、绍兴市红十字会募捐户资产、负债情况

  1.截止2013年6月30日账面反映资产总计11943370.92元,经核实后为11943370.92元,具体如下:

  (1)现金账面余额5917.48元,经核实相符;

  (2)银行存款账面余额10704709.87元,经核实相符;

  (3)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232743.57元,经核实为财政专户存款余额。

  2.截止2013年6月30日账面反映负债合计1014732.26元,经核实后为1014732.26元。具体如下:

  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014732.26元,其中:募捐管理费773685.87元,团体会费余额93640.75元,其他捐款147405.64元。

  经核实募捐管理费提取使用如下:

  募捐管理费2012年6月末余额635664.61元;

  2012年7月至12月按比例提取48402.07元;

  2013年1月至6月按比例提取131476.69元。

  2012年7月-2013年6月支用41857.50元,其中:

  (1)冠名基金项目执行检查评审费支出1800元;

  (2)手续费支出56.50元;

  (3)癌症病人等救助支出20000元;

  (4)六一节育才小学慰问用3500元;

  (5)志愿者志愿服务交通费、日用品11000元;

  (6)其他费用5501元;

  募捐管理费期末余额为773685.87元。

  三、绍兴市红十字会募捐账户专用基金收支情况

  经审计核实: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接受捐赠总计4038757.70元,其中:

  1.日常募捐接受捐赠:企业捐赠22641.40元、募捐箱捐款14873.26元、利息收入188234.52元、其余个人捐款72194.30元;

  2.开发区博爱基金接受捐赠:企业捐赠75000元;

  3.冠名助医接受捐赠: 756500元;

  4.定向接受捐赠:企业救助1593500元、个人定向83000元;

  5.定向救灾基金:雅安地震紧急救援款776978.40元、灾后重建款344073.10元、教育援助款95662.72元、医卫援助款12900元。

  6.其他捐赠:个人云南地震伤残捐助3200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已按规定拨付使用捐赠款2550581.69元,其中:

  1.日常募捐基金使用:台风救灾40000元、困难户慰问38200元、其他支出17203.29元;

  2.开发区博爱基金使用:困难户救助、博爱送万家等支出149875元;

  3.冠名助医使用: 265625元;

  4.定向捐赠使用:定向扶贫款支出200000元、东白湖台风救灾救助100000元、进村入企慰问30000元、困难户救助8000元、个人定向救助83000元、博爱送万家活动用128200元、丁宅自来水改造100000元、中秋志愿者慰问18000元、其他支出97500元;

  5.财政拨入博爱基金使用:造血干细胞捐献慰问1000元、困难户救助19800元、白血病困难救助55000元、医院基金划拨50000元、博爱送万家支出372200元;

  6.定向救灾基金使用:划拨省红会776978.40元。

  综上,2012年6月止募捐账户专用基金余额为9440462.65元,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接受捐赠总计4038757.70元,已按规定拨付使用捐赠款2550581.69元, 2013年6月30日募捐账户专用基金核实后余额为10928638.66元。

  四、芦山地震救援捐赠款物情况

  2013年4月至6月止共收到社会各界对芦山地震捐赠款776978.40元,绍兴市红十字会已在规定时间将全部捐款交付浙江省红十字会;通过中国邮政发送2000床应急床垫(根据捐赠方报价为100000.00元)至芦山县红十字会,根据芦山县红十字关于查询救灾物资去向的情况说明,目前正组织人力进行拆封、登记、造册,待上述工作完毕后开具收据。

  绍兴市红十字会在接受社会各界对上述捐赠款物中,严格按照浙江省红十字会文件规定,捐赠款在规定时间全部交付浙江省红十字会,捐赠物全部发送灾区红十字会,没有提取任何管理费用。

  五、绍兴市红十字会捐赠的实物资产收拨情况

  2012年8月28日库存捐赠物资6512件,收到实物2773件衣物,已捐赠物资3271件 ,截止盘点日库存捐款物资6014件。

  六、审计结论

  绍兴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尽心履职、惠民利民。不断打造“救灾、救助、救护”等领域的服务品牌,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无偿献血”等生命关爱工程。夯实“博爱救助金项目示范村创建、示范校创建、社区服务示范中心创建”等工作基础,切实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确保了我市红十字事业有力、有声、有势推进。在对捐赠(物)款的接收和使用过程中,各项手续较为完备,未发现存在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问题。绍兴市红十会募捐账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会计记录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收支情况。

  

  

  

  

    

  

   报告日期:2013年7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