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冠名医疗机构工作高质量发展,经浙江省红十字会批复同意,绍兴市中医院正式被冠名“绍兴市红十字中医院”。1月31日,冠名揭牌仪式在绍兴市中医院举行。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执委会主任陈洁,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金红柱,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徐泳,市中医院党委书记毛小明、院长陶建华、副书记副院长邵静松等领导出席了仪式。
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冠名合作协议,举行了揭牌仪式,陈洁常务副会长、金红柱副主任、毛小明书记分别致辞。
冠名医疗机构是红十字会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传承发展红十字会初心使命,推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重要意义。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促进院际间人才培养交流,是拓展服务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的有利契机。两者结合,是一项双赢的合作,相得益彰。
毛书记表示,此次成功冠名红十字医院,既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市中医院将以冠名红十字为契机,发挥中医药力量,借助越医文化影响力,向更广大的市民群众弘扬红十字精神,并贯彻到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营造红十字文化氛围,打造红十字特色公益品牌,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人道主义救助。
金主任表示,希望医院以此次揭牌仪式为新起点,开启公益事业新的征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践行“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白衣精神与“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结合起来,推动红十字工作与医院发展有机融合,切实提升绍兴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抓好“理论武装”,统一思想传播红十字精神;要践行“为民初心”,持之以恒推动红十字事业;要加强“组织管理”,凝聚力量传递博爱情怀。
陈会长表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的开展,在促进人道公益事业发展、深化医疗技术服务、加强人才交流培养、推动越医文化传承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市红十字会要积极搭建平台,努力动员人道资源,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大力支持冠名医疗机构发展。要在传承发扬传统医学、支持人才培养、救助困境病患等方面发挥红十字作用持续发力;要发挥优长,积极组织开展以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加强与周边发达地区冠名医院的技术对话、与西部及对口支援地区的协作帮扶和国际间的交流互鉴;要持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联合推进“三救三献”工作,积极开展富有红十字特色的宣传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医务工作者、捐献者、志愿者的大爱无私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风尚向善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