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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父亲和丈夫相继去世,绍兴女子做这件事让爱延续!

           7月22日,嵊州一位44岁男子因抢救无效,生命停摆,家属按照他生前遗愿,为他办理了器官、遗体无偿捐献手续,通过这一方式让他的“生命”接力前行。

       马永坚是嵊州谷来镇人,去年9月因为脑干出血实施开颅手术,术后一直恢复不良。昨天中午1点多,患者出现心脏骤停,家属拨打120送到市中医院后,医院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家属们在悲痛之下却做了出“大爱”举动。
       “他们家属看到了我们墙上的关于器官捐献的相关信息,同时我们医院也是绍兴市器官遗体捐献的登记站,就主动联系护士站,要求捐献,我们也第一时间和绍兴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进行对接”市中医院急诊科护士郑翡说。
        妻子金薛红告诉记者,两年前自己的父亲因病逝世,征询了家属意见后,他们做出了遗体捐献的决定。丈夫生前,两夫妻也讨论过捐献的事情,那时候丈夫就决定自己如果有一天去世的话,也希望捐献自己器官和遗体。今天家属们按照他的遗愿,成功向浙江大学医学院捐献脑组织、两个眼角膜和遗体,用于临床救治和医学研究。
       “那时候抢救的时候,医生也跟我说了最坏的打算,从他生病到现在,我受到了太多的恩惠了,都是靠大家帮忙走过来的,我想想烧了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样捐出去,一方面能救到人家,一方面我们也有个念想,感觉他还在,也是想用这一方式对这个温暖的社会说声谢谢” 妻子金薛红悲痛而又坚强的说。
       浙江大学医学院工作人员沈良华说介绍,此次眼角膜捐献接受单位是邵逸夫眼科,脑组织则由浙江大学人脑组织库接收,遗体由浙大医学院接收,经过相关防腐处理后展实验教学。同时捐献者的名字也会刻在医学院无语良师碑上,每年清明都会有缅怀仪式,感谢捐献者及其家属的支持和大爱。
       捐献者,用无私大爱奉献社会,帮助他人,弘扬着社会正能量,截止目前,全市累计6178人志愿登记成为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实现器官捐献89例,遗体捐献68例,角膜捐献88例,脑组织捐献2例。他们的无私奉献奏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他们崇高的奉献精神,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市红十字会从2011年开始启动,2012年实现第一例捐献,现在市本级总共在市直医疗机构和血站建立了6个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站,通过这些年的宣传,市民的捐献理念知识越来越强,截至目前,有60%以上的登记者是3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移风易俗理念深入人心。”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