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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红十字会落实改革精神率先实现专兼挂相结合的领导班子

       2019年是各级红十字会的改革之年,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是改革的首要任务。上虞区红十字会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抢抓换届机遇,在首创会员代表依法选举产生机制的基础上,优结构、强机构,增编制、添人员,率先在全省实现监事会与理事会并设,专兼挂相结合的领导班子。
       一是提前谋划。去年11月,总会改革方案一出,上虞区红十字会第一时间阅读改革方案,领会改革要领,结合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等结构和比例要求,主动贯彻到当时正在谋划的换届工作中,特别是内部治理结构上,积极谋划设立监事会和专兼挂职领导班子。
       二是主动对接。积极主动向区委领导和区委组织部门汇报相关事宜,特别是监事会专兼职班子的配备和理事会挂职副会长的配备上,主动对接,既宣传《红十字会法》相关精神和红会改革精神,又将要求加强红会领导班子建设摆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
        三是依法落实。3月21日,上虞区红十字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上依法设立监事会,选举产生5名监事(其中4名兼任,1名专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正副监事长各1名,其中监事长由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兼任,副监事长为专职配备(区委编办增加区红十字会1名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依法选举产生11名常务理事,其中8名为兼任,3人专职;选举产生1名会长,由分管副区长兼任;1名常务副会长,由党组书记担任;4名专兼职副会长,其中1名为专职,教体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3位局长兼任副会长。此外,会议审议通过1名挂职副会长。
       当前,上虞区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正处在意见征求阶段,但是上虞区红十字会“不等、不靠、不拖”,积极作为,将改革精神主动提前落实到当前各项工作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是上虞区红十字会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为下一步改革方案的出台及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