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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十条措施”全面推进“三服务”

       一是建立爱心企业联系结对制度。确定1名会领导专职驻企,落实会领导每季度一次走访爱心企业,先期确定14家爱心企业进行走访,集中协调帮助解决问题。

       二是开展困难职工专项慰问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帮困互助基金,利用“博爱送万家”等活动对企业困难职工进行慰问,首批市直单位确定100个对象,统一进行帮扶。

       三是推动应急救护进企业活动。在建筑行业、重危化企业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主动联系对接外向型企业,积极提供应急救护资质指导;推动在公共场所配置AED向人员相对集聚的商贸流通企业延伸,积极为红十字理事单位(企业)搭建救护培训平台,着力为企业职工架起一道“生命安全保护网”。

       四是推动“博爱送万家”活动向最底层延伸。确保100%资金慰问困难家庭,扩大覆盖面,增强获得感,确保慰问户数和金额有新的增长,增加满意度,实现零投诉。

       五是巩固博爱救助金项目。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部分项目,降低救助申请门槛,扩大辐射范围,争取“三区”全覆盖并适当向县域延伸,让更多困境家庭得到有效救助。

       六是建立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制度。落实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对基层“博爱展示带”进行结对联系,建立服务项目菜单,明确服务人员、时限和要求,严格落实职责,真正把群众需要的义务诊疗、应急救护、心理咨询、慰问帮困等惠民服务送到“家门口”。

       七是深化红十字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探索“网上红会”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网上办事渠道,实现救助申请、器官(遗体)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志愿者登记等“网上办理、一站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服务更加放心满意。

       八是推动红十字“强基工程”和会员、志愿者规范化管理省级试点项目。继续强化基层基础,规范会员、志愿者管理,适当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特别是对会员入会宣誓、志愿者年检和积分管理、会费收缴和表彰激励等要形成新的方法手段,打造试点样板。

       九是探索在基层设立红十字便民服务窗口。围绕“博爱展示带”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利用社区、农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红十字服务站点,开展“三救三献”登记服务,指导每个区、县(市)先落实2个站点进行试点,适时延伸扩大。

       十是持续推动红十字工作进城市书房、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城市书房探索设立应急救护站,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护器具;推动应急救护进文化礼堂,确保每一村(社区)一年组织一次救护培训课,每一镇(街道)培训一名救护师资,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