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新昌市民王先生因病去世,按照他身前的遗愿,他的亲属联系了新昌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要求捐献遗体。28日,王先生的遗体被送至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用于医学研究。
王先生,新昌人,今年54岁,没有子女,离异后一个人生活。3年前,王先生查出得了癌症,去医院放化疗了一段时间,因为身体吃不消,选择回家喝中药保守治疗。
“当时,医生已经给舅舅判了‘死刑’,说他时日无多了。”王先生的外甥章先生告诉记者,他舅舅平常是个乐观豁达的人,得知自己的病情后,他坦然接受,回到家后,能吃能睡,连喝酒抽烟的习惯都没有改变。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本来连走路、上下楼梯都困难的王先生在家住了一段时间后身体反而慢慢有了好转。
也就在这个时候,王先生和自己的亲属说起了死后想捐献遗体的想法。他告诉大家,年轻时,他没有为这个社会做过什么贡献,想死后尽点微薄之力。对于他的这个想法,家人都表示了支持。
平静的过了3年时间,今年年初,王先生癌症复发,身体每况愈下,到了八九月份,因病情加重他只能卧床休息了。这时,他再次和家人提起了想遗体捐献的愿望。“舅舅说,癌症一直是世界性医学难题,他想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希望有一天能攻克这个难题。”章先生表示。
为了帮助王先生完成心愿,11月27日,他的家属来到新昌县红十字会,询问有关遗体捐献事宜,并拿回了《浙江省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当时,王先生的意识还很清醒,在挑选遗体捐献单位时,他选了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因为想离家近一点,为家乡的医学研究做点贡献。“没准还能培养几个好医生呢。”王先生这样告诉家属。
但就在11月27日晚上,王先生的病情急转直下,最终因病去世。根据他的遗愿,家人将他的遗体无偿捐献给了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这也是新昌县第四例遗体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