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上虞新居民、安徽阜阳人王某遇车祸抢救无效后,妻子在上虞人民医院医生的劝导下,做出了一个高尚的决定:捐献丈夫的器官,挽救其他人的生命。9月7日晚,王某的器官摘除手术在浙一医院完成,他捐献的双肾、双肺、肝脏和双眼角膜将使多名病患的生命得以延续。
9月4日晚,在上虞打工的王某不幸发生车祸,被送至上虞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出现脑疝。虽经医院极力抢救治疗,但因伤势过重,病情被确诊为不可逆。
在目睹家属的内心悲痛后,考虑到王某生前身体健康,上虞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主任王东智决定做家属的宣教工作,劝导家属捐赠王某的器官,让生命行至尽头的王某获得特殊的“重生”,也帮助其他病患的生命得以延续。王某的家人经过认真考虑,接受了王主任的劝导。
上虞区红十字会得到信息后立即前往区人民医院开展工作。经与上级红十字会联系,5日,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专程前往上虞人民医院,在多方协调下,与王某家人达成初步捐赠意向。当晚,王某被紧急送往浙一医院做器官捐赠进一步评估。7日晚10时左右,一场多器官捐献移植的生命接力在浙一医院等多地医院紧急有序进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器官捐献摘除术,王某成功捐献了双肾、双肺、肝脏和双眼角膜,这些器官(角膜)分别送至不同医院并移植到不同患者身上。
让健康的器官继续在其他生命延续,也是对逝者的一种慰藉。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
这是上虞区的第三例器官捐献,也是目前为止捐献器官(组织)最多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