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希望死后能把自己唯一还能派上用处的眼角膜捐献出去,给需要帮助的人带去光明。”这是新昌县共产党员陈菊妃生前的最后遗愿。
今年48岁的陈菊妃,为新昌县镜岭镇楼基村黄泥田自然村人,是一名已有18年党龄的普通共产党员。陈菊妃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自己和丈夫都在城里上班,唯一的女儿也上了大学。
2013年,陈菊妃不幸被查出患有乳腺癌,得知这个消息后,陈菊妃毅然做了个决定——捐献器官。她说,要把能用的器官都捐献出去。
“当得知陈菊妃患上乳腺癌后,家人和亲戚都非常难过,但病魔摧残下的陈菊妃仍保持乐观心态,还坚决要求捐献全身器官。”陈菊妃的大姑王亚姝告诉记者:“起初,受农村传统习俗的影响,除了陈菊妃女儿外,其他家人和亲戚都不能理解,反对并劝说她放弃这一念想,但陈菊妃很坚决并表示这是她此生最后的遗愿。”
经过长期治疗,陈菊妃病情不见好转。去年6月,乳腺癌细胞先转移到肺部再扩散到全身。背着家人和亲戚,陈菊妃在女儿的陪同下偷偷到新昌县红十字会办理器官捐献登记手续。
获知癌症病人不能捐献其他器官后,陈菊妃又坚决地把自己唯一能捐献的眼角膜捐出去,希望能留下自己最后的一丝光明给别人。
去年11月,陈菊妃病情进一步恶化,在她本人的再三坚持和女儿的劝说下,其他家人和亲戚最终同意了陈菊妃这一决定。经过检查,陈菊妃的眼角膜质量符合捐献标准。
“妈妈捐献眼角膜并不意外,在她健康时我们母女也曾谈起,离世后要捐献器官之类的话题,我理解并且支持妈妈的做法。”陈菊妃女儿可可回忆道:“妈妈是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心地善良、工作认真的人,我爱我的妈妈。以后的生活工作中,我也以她为榜样,延续她无私奉献的精神。”
今年5月23日,陈菊妃离世。在新昌县红十字会的帮助下,陈菊妃眼角膜成功捐献,完成了她的最后遗愿。由于陈菊妃生前一直很低调,嘱咐家人对她捐献眼角膜的事情不要张扬。因此,她捐献眼角膜的事刚开始村里人都不知道,后来有亲戚无意中说起,事迹才开始传开。“陈菊妃在村里影响一直很好,不仅为人随和,也很热心,左邻右舍有什么困难她总乐意帮忙,早些年还当过村里的计生联络员。”村民王六权说。
身为一名共产党员,陈菊妃不仅让生命用另一种方式得到延续,更用点滴善行践行了她的入党誓言。
作者:新昌报记者俞晓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