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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召开四届六次理事会

      

        5月31日下午,绍兴市红十字会第四届六次理事会在市区开元名都大酒店召开。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宝林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红十字会会长丁晓燕,副会长、党组书记、执委会主任郑杰以及市红十字会理事、特邀嘉宾等近70人出席。  
        理事会认真听取了市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说明、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及大会执行主席、秘书长人选的说明、绍兴市红十字会2016年捐赠款接受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说明和报告进行了审议,以并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上决议。会议决定绍兴市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择期限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丁晓燕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首先对2016年绍兴市红十字会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成绩表示满意。她强调这几年的工作所取得的几方面成效:一是全面彻底理顺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我市率先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先后出台地方性意见和十三五专项规划;同时通过人大执法调研等措施有力推动区、县(市)按“四有”要求,机构单列,独立运作,领导班子和专职人员配齐配强,落实“人道救助专项资金”、独立设置红十字会捐赠账户、建立备灾救灾仓库等,除市级增加备灾救灾中心之外,各地人员力量均达到5-6名,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二是全面突破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工作。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11 例,采样登记 3200例;实现器官(遗体、角膜)捐献82 例,其中器官 34例、遗体、角膜48例,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特别是器官捐献工作,自2012年6月首例器官捐献在嵊州实现以来,改变了长期以来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陈旧陋习和传统观念,塑造了生命永恒、大爱无疆的社会新风尚。三是全面挖掘和培育红十字好人好事。这五年,也是红十字会经受舆论风波、饱受社会质疑的阵痛时期,但绍兴市红十字会始终保持定力,坚持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培育和挖掘了一批感动绍兴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用一个个生动事例和鲜活人物有效应对了舆论,提升了影响力和公信力,让红十字会真正成为了绍兴风尚文明建设的一块“道德高地”。四是全面打响红十字工作品牌。五年多来,我市精心打造救护培训教育基地,全力推动救护培训民生实事工作,扎实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和基地化建设,推动红十字青少年“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推动网上查询平台、建设阳光红会,最近还提出“美丽乡村——博爱展示带”建设,开启示范(特色)乡镇和模范校创评,涌现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引领和标杆作用的人道工作品牌,为绍兴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最后,丁会长还要求绍兴市红十字会工作要不忘初心,奋发有为,不要满足现有的成绩,永远保持前进的脚步,希望下一届理事会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带领我市红十字事业大踏步地向前进,真正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