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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为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提出相关意见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浙委〔2012〕122号)和《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绍市委发〔2013〕21号),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市委〔2015〕32号)。

  一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加快推进现代化诸暨建设。

  二是要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在红十字应急救援、红十字社会化救护培训、红十字长效筹资救助、红十字生命关爱、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五个体系依法履行职责。

  三是重视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干部、志愿者等三支队伍的建设。

  四是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完善红十字事业发展政策,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宣传弘扬为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