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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各区、县(市)纷纷制定出台地方性意见落实省委王辉忠副书记批示要求

  自浙江省红十字会转发认真贯彻省委王辉忠副书记批示要求和落实省委办关于配合做好红十字事业发展督查工作的通知以来,绍兴市红十字会和各区、县(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切实抓好理顺管理体制和出台地方性意见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本级结合今年红十字“强县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及时将上级要求向市领导汇报,并向各区、县(市)转发文件;第一时间到有关区、县(市)调研,约见当地领导,加强沟通联系,积极督促指导。各区、县(市)也及时将上级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出台地方性意见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议题。通过前一阶段的共同努力,目前,诸暨市、柯桥区、嵊州市均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昌县也以通过征求意见和讨论,将于近期出台;越城区已拟定初稿,将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也已彻底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