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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完成今年第3例器官捐献

  

  7月4日晚,在嵊州市人民医院,新嵊州人陆先生完成了肝脏和肾脏的捐献手术,成为嵊州市今年第三例器官捐献者。    

  陆先生是在嵊州务工的贵州籍人,今年59岁。6月27日,陆先生因交通事故致重伤后,被送到嵊州市人民医院治疗。但由于伤势过重,陆先生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经过几天的治疗,陆先生进入脑死亡状态,生命无法逆转。

  陆先生家属从医生那里了解到将陆先生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后,决定放弃维持性治疗,捐献陆先生器官,用以挽救他人生命。7月4日下午,陆先生家属在嵊州市红十字会签字同意器官捐献。当天晚上,陆先生完成了器官捐献手术。

   据了解,今年以来嵊州市红十字会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联络联系作用,抓好以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为重点的生命关爱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已新登记人体器官捐献7例,实现人体器官捐献3例(累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例);新登记遗体(角膜)捐献9例,实现捐献1例;完成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72名,完成全年目标数的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