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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多项工作被纳入诸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2015年12月31日,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诸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对诸暨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进行积分管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采取自愿申请、统一管理、公平公开、动态调整的模式。已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则根据诸暨市流动管理计分标准进行计分,积分达到一定要求则可经过批准让其子女入学,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有其他积分服务,例如积分健康体检、积分意外伤害保险、积分社会救助等。

  在《诸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中,诸暨市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也被作为附加分纳入。在诸暨市成为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每满10小时加1分,最高分限5分。个人或以家庭名义向诸暨市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捐赠满5000元加1分;以企业法人捐款满10000元加1分,最高分限5分。在本市无偿献血满200CC或无偿捐献血小板1次,加1分,最高分限5分。在诸暨市成为中华骨髓捐献志愿者的加1分,成功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的,加20分;在诸暨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的加1分,身故后实际捐献器官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申请积分加20分。

  诸暨市红十字会则做好负责对捐赠证明和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以及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