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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工程”

根据《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近期,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正式下发《绍兴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先锋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

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扎实推进“先锋工程”创建活动,细化了活动内容,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机关内以办公室、卫生赈济处、备灾救灾中心为单位极争创市直机关“党员先锋岗”;机关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主动积极,争当“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

此外,为增强创建意识,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支部按照“四规范”要求,创建了“党员先锋岗”公示栏,做到亮岗位、亮人员、亮承诺,并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今后,市红十字会全体机关党员将以 “先锋工程”创建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心工作和红十字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甘于奉献,主动增强业务技能,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多做好事,为社会多办实事,弘扬正能量,树立清正廉洁、尽忠职守、转变作风的党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