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绍兴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在市区顺利召开。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丁晓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宝林,市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副会长冯吉祥,市卫计委主任、副会长袁立江,浙江天宇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副会长陈德根,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副会长张友珍,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执委会主任郑杰,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执委会副主任谢建友,市红十字会执委会副主任徐泳,市红十字会秘书长王佳等出席会议,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副会长陈坤木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增补周宝林、郑杰、徐泳为绍兴市红十字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并通过有关决议。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执委会主任郑杰作了工作报告。报告系统回顾了2015年度的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红十字强县和基层基础工程”继续突破,“救助救援和爱心公益项目”不断拓展,“关爱生命行动”持续发力,“志愿服务和青少年道德实践品牌”扩面提质,“红十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声势,“阳光爱心平台”规范透明等方面。同时,确立了2016年的目标任务,重点推动“六大行动”,即坚持依法建会,推动“组织强会行动”, 坚持探索创新,推动“救助救援行动”, 坚持品牌引领,推动“生命关爱行动”,坚持提质扩面,推动“志愿服务行动”, 坚持唱好声音,推动“人道传播行动”, 坚持公开透明,推动“社会监督行动”。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执委会副主任谢建友通报了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市红十字会捐赠款接受和使用情况。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2015年度工作报告、捐赠款接受和使用情况的决议。
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丁晓燕作了重要讲话。她认为,过去一年,市红十字会的成绩有目共睹,可喜可贺。主要体现在:一是喜获红十字领域最高奖项——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二是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彻底理顺管理体制,大部分区、县(市)出台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意见。三是生命关爱和公益救助项目等核心职能不断彰显人道力量;四是红十字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同时,她对我市红十字会新的一年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要按照总书记在总会“十大”上的要求,用爱心点亮爱心,用奉献带动奉献。二是拉高标杆、主动作为。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围绕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现代化绍兴建设的要求,继续创新人道服务领域,创造公益实践品牌,既要传承过去好的优良传统,又要有“翻篇归零”的心态,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多设计“锦上添花”的载体,让绍兴红十字会工作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三是改进作风、树好形象。坚持按照群团工作会议提出的改革和发展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扎实推动依法治会,积极打造“阳光工程”,努力提供规范、透明、便捷的服务,确保流程优化、效率提升。
市红十字会四届理事和部分理事委托人,各区、县(市)、开发区红十字会和在绍各高校红十字会负责人等共计80名代表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