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23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引导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群众更广泛地学法、知法、用法,参与红十字事业,集聚更多爱心力量,助推风尚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区红十字会采取了多种形式来推广《红十字会法》的普及。
制作了一批涵盖红十字基本知识、“三救三献”核心职能常识的展板,在全区20个乡镇展出;联合《上虞日报》上虞在线,选取8名为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兼职工作者金天鸿、丁婉君,造血型干细胞捐献者徐董封,志愿者邵柏清、徐一江,器官(遗体)捐献登记者及协调员章萍,爱心人士陈根伟,优秀救护师资李华锋,讲述他们的红十字故事,分享参与红十字的感人事例,让民众了解红十字的崇高精神。
在人群众多的图书馆大楼前后悬挂、张贴纪念宣传标语,在学校、医疗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和志愿者工作委员会有关人群中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学习《红十字会法》,上虞职业中专、百官小学、丰惠镇小等学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会法的知晓率。同时利用红十字文化礼堂这一阵地开展“四进”活动,到永和镇朱巷村文化礼堂中宣传《红十字会法》,向公众普及红十字现场急救知识,受到村民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