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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创建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市”工作接受考评

  

  11月1日,嵊州市创建“浙江省红十字会示范市”工作接受省红十字会实地考核评估。嵊州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钱群飞致欢迎词。

  由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张孚传带队的考评小组,实地考察了嵊州市人民医院、市职教中心、黄泽镇青石桥村等单位的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嵊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薛晓红关于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认真细致地查阅了台账资料。

  近年来,嵊州市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并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三救三献”核心职能,在搭建爱心公益平台,服务保障民生,彰显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的作用。为全面提升红十字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嵊州市积极开展创建“省红十字工作示范市”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嵊州市创建省红十字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分解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考评组肯定了嵊州市红十字会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嵊州市进一步加强基层红十字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推动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

  嵊州市教体局副局长、学校红工委主任朱洋君,市卫计局副局长、医疗红工委主任斯学军参加考核评估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