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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宋梅玉答记者问

  《绍兴日报》记者: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项目是绍兴的首创,请问,红十字会设置这些项目的初衷是什么?

  宋梅玉副会长: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项目的设立,是市红十字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谐绍兴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实际行动。

  长期以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一直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难点、热点之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我们身边 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经济发展成果,看政府管理能力,看党风政风建设,看社会和谐公平。保障群众健康,特别是保障贫困群众的健康权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神圣职责。红十字会作为国际性的慈善组织,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从为政府分忧、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从“保证人的生命与健康”的红十字宗旨出发,应该积极参与到救助广大贫困群众疾病与健康的实践中来。

  这就是红十字会设置这些项目的初衷。谢谢!

  绍兴广播电台记者:这些项目设置的初衷确实是好的,但是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也是件不容易的事,为保障受助对象的知情权,请问市红十字会除了新闻发布会以外还有其他的宣传措施吗?

  宋梅玉副会长: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得益于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要让贫病交加的最易受伤害的弱势人群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温暖,感受到所处环境的和谐。为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我们对于冠名基金项目的宣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制作大型上墙宣传图板。各项目执行单位都制作了大型的宣传图板,图板的内容主要是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项目的介绍、救助对象、实施办法和企业简介。语言简单朴实,让群众一看就懂。图板放置在医院的最醒目处,方便就诊病人及时获取信息。

  二是制作宣传信封。各项目执行单位都制作了相应的宣传信封。此信封既作为项目救助的宣传形式之一,也是发放救助金的工具,信封宣传的主要内容为“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资助企业情况简介。

  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为方便项目救助对象及时获取信息,各项目执行单位印制了相应的宣传资料单,放在醒目处方便群众随时获取。

  在此基础上,我们市红十字会将以新闻发布会、媒体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努力提高红十字冠名基金项目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扩大基金的受惠面。

  《绍兴晚报》记者:刚才宋梅玉会长说有16家企业建立的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已达1亿3800万元,并于12月12日举行了捐赠仪式。请问,基金项目是不是到此结束了,以后还会开展其他项目吗?

  宋梅玉副会长: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红十会工作高度重视,对红十字会开展的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项目非常关注,12月12日举行了隆重的捐赠仪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国强,市领导王永昌、张金如、史济锡、陈忠瑶、郑继伟、张伟波、李露儿等都出席了捐赠仪式。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社会各界向市红十字会捐款十分踊跃,捐赠仪式后,又有四家企业与我们联系建立有关救助项目,到今天为止,已有20家企业或个人建立的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达到了1.78亿元。这些企业每年向市红十字会捐赠基金本金的2.5%,连续5年共计捐助2225万元。所以说,爱心在不断延续,项目在继续扩展。

  绍兴网记者:这些项目的实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操作起来可能有一定的难度。请问市红十字会有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吗?

  宋梅玉副会长:1.38亿元的基金,每一分钱都凝聚着捐赠者的爱心。在向各企业募捐的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感人肺腑的人和事,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回报捐赠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好每一分钱,让捐赠者的善举惠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为此,我们成立了基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分别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等单位的领导组成,同时,制订了《绍兴市“红十字博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基金的运作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各执行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基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立基金登记表、报告单。对救助对象要做到日日登记、例例在册、月月上报。市红十字会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为方便群众,各执行单位在制订操作办法时注重简便易行,杜绝设卡发难。比如其中一条“随带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患者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就是为了方便一时找不到身份证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