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我市县级红十字会将在8月底前理顺管理体制

近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绍市委办发[200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在2008年8月底以前理顺管理体制,列入当地群团机关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行。

  据此,市红十字会结合省编办《关于理顺市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编办〔2006〕17号)和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理顺市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指导意见》(浙红〔2006〕9号)文件要求,就机构规格及内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使用及干部配备,以及有关工作协调等方面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