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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荣获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庆“三八“表彰大会上,市红十字会被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

  绍兴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6月理顺管理体制,由市卫生局代管改为由市政府领导联系,列入群团机关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7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现在有机关工作人员8名,其中女性6名。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市红十字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创新、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以“关爱贫困人群,共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既为政府分忧,又为群众解难为工作出发点,注重服务社会、宣传培训和募捐救助,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使命,扎实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发挥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