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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窑、梅东两村被列为省“红十字爱心互助金项目”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09-05-06 00:00:00 作者:绍兴红十字会 来源:绍兴市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次
我市袍江新区斗门镇上窑村、镜湖新区灵芝镇梅东村被省红十字会列为省级“红十字爱心互助金项目”试点单位。省、市两级红十字会拨“红十字博爱基金”1.5万-2万元充实村级互助金,一年来,两村红十字会组织健全,领导有力,“红十字爱心互助金项目”在帮扶困难群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村民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图为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宋梅玉把省“红十字爱心互助金项目”试点单位的牌授给村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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