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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学习传达贯彻总会“九大”精神

11月3日,绍兴市红十字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参加总会“九大”会议的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宋梅玉介绍了大会情况,组织学习了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九大”工作报告、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原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新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常务副会长王伟在“九大”上作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并重点解读了回良玉副总理作的重要讲话和华建敏等总会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宋梅玉副会长说,这次会议是在全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回良玉副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发表的重要讲话,催人奋进、令人鼓舞,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红十字会工作者的热情,也坚定了大家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于促进我国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宋梅玉副会长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将学习总会“九大”会议精神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在深刻认识和领会“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市本级主要是“突出一个重点,规范两项考核,开好三个会议,开展四项活动”:突出一个重点,即做好2010年度冠名基金的筹资工作。规范两项考核,即做好县级红十字会和市级红十字学校示范校的考核工作。开好三个会议,即召开全市学校红十字工作会议;召开红十字会三届七次理事会;召开冠名基金项目执行情况通报会。开展四项活动,即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绍兴日报》刊出宣传专版,编印画册《绍兴市红十字会2009年工作掠影》和《2009年绍兴市红十字会文件汇编》,举行冠名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开展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开展红十字志愿者活动。各县市(市、区)红十字会要对照年初目标责任制,抓好落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宋梅玉副会长强调,作为一名群团干部,在工作理念上,要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活动才有活力、有联系才有感情、有给予才有回报、有激情才有魅力”的工作理念;在工作方法上要创新争先、以虚促实、以点带面,虚实结合、全面推进,在落实具体工作时要有平台、有载体、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