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京一行实地考察了我市镜湖新区灵芝镇梅东村博爱救助金工作,并听取了我市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王海京对我市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他强调,红十字博爱救助金作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中民生工程的重要补充,在推广中过程中要因地因时制宜,确保其可持续发展;要确保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保持管理的科学性;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持续推进,确保其公信力。
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主要针对农村特大车祸、特大重病、突发重灾家庭开展救助,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强农村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救助农村困难群体的长效机制。2008年7月,市红十字会结合绍兴实际,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筹划部署了建设村(居)“红十字爱心互助金”工作方案,首期规划全市50个村成立红十字会组织。通过两年多来的实施,我市已有灵芝镇梅东村和袍江新区上窑村2个村被列为省级示范的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单位, 28个村创建成市级示范的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单位,截止2010年12月底,28个村共筹集救助金298.45万元,支出69.09万元,惠及387户贫困家庭。
实践证明,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改变了过去单一依靠上级拨款的救助形式,增强了村级红十字组织的“造血”自救功能,为村民和村内企业家奉献爱心提供了平台,为部分特困农民提供了救急的长效机制,这是农村红十字组织发挥作用的有力抓手,也是红十字组织在基层扩大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对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改善村风民风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将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