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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公告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履行“救灾、救助、救护”职能,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基本原则,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搭建奉献爱心服务平台,让更多需要关心和帮助的贫病人群得到关怀,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如果您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如果您关爱社会,不图报酬,如果您关心疾苦,助人为乐,那么,绍兴市红十字会现可为您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并真诚欢迎您的加入,用您的奉献和爱心参与人道公益事业,为困难弱势群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招募对象:

  (一)热爱红十字事业,有“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愿无偿为社会及他人提供人道服务;

  (二)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和服务时间,如医疗,艺术,传媒背景,策划经验的人士;

  (三)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四)其他热心社会人道公益活动的各界人士。

  二、服务内容

  1、配合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宣传工作;

  2、参与红十字会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

  3、深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和社区开展宣传,参与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入库等工作;

  4、开展人道服务,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

  三、申请流程

  符合志愿者报名条件者填表报名申请——初步审核——登记成为正式红十字志愿者。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常年有效。

  五、报名方式

  请从绍兴市红十字会网站中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绍兴市红十字会网址:http://www.shaoxingredcross.org.cn/zlxz.asp),表格请直接寄送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市红十字会。电话/传真:0575-85080011,电子邮件:sxsflw@126.com。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办公地址:市区新建北路16号。

  绍兴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 三月七 日

  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红十字志愿服务精神

  红十字志愿者——是指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出于完全自愿的动机,不谋取任何经济、物质的好处,用自己的经验、技能和时间,为最易受损害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各届人士。

  红十字志愿者的权利:

  (一)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二)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四)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红十字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证;

  (六)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红十字志愿者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精神;

  (二)组织和参与社会募捐;

  (三)普及疾病防治和健康保健知识,帮助群众提高卫生救护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的组织和发动;

  (五)推动无偿献血;

  (六)预防艾滋病宣传,开展敬老助残送温暖活动;

  (七)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