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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着力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宣传登记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促进我市器官捐献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及今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要求,日前,绍兴市红十字会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宣传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主要规范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意见》指出,自愿捐献器官、遗体是崇尚科学,奉献自我,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是移风易俗, 保护环境的义举,是促进医学事业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善举之一,为医学教育、科学研究、提高疾病防治能力提供了基石,使一些患者获得了新生,同时也是捐献者生命延续的载体。这项造福社会、荫及后人的善举,对倡导无私奉献、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意见》指出,要专门成立由市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主任为组长,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和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的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捐献工作办公室(设在卫生赈济处),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政策的学习传达、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和具体业务工作的操作。

  三是强化宣传、积极动员。《意见》指出,红十字会作为器官捐献宣传工作的主体,要结合本地特点,广开渠道,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要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折页、宣传公益片等多种宣传资料,在医院、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10.31"《红十字会法》颁布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宣传咨询;设立本地捐献热线,为捐献志愿者建立沟通渠道;在红十字会网站设专栏,介绍人体器官捐献有关知识;充分借助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从而切实提高人体器官捐献社会知晓率,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公民自愿捐献遗体或器官。

  四是明确流程、规范登记。针对绍兴实际,为方便市民捐献,《意见》对红十字会所承担的四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即: 接受咨询,强化服务;规范登记,分类指导;核实资料,及时上报; 制作档案,尊重隐私。

  据悉,这是我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第一个非试点市出台捐献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