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宣传纪念活动,确保法规贯彻实施,区红十字会根据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宣传活动的精神,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一是积极参会,领悟精神。10月31日,我们参加了由市红十字会组织的“总会‘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 认真聆听领导讲话,明确了“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红十字会公信力的提高才有坚实的基础,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才有可靠的保障。
二是学法用法,规范运作。会后,我们狠抓会议精神落实,围绕“三救”、“三献”工作,制定系统学习计划,认真学习“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社会管理、公益慈善类法律法规;围绕宣传筹资工作,学习宣传“企业所得税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财政税务、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各镇(街)红十字会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防范违法风险的意识,严格依法开展工作。
三是教育宣传,广泛深入。区红十字会在数字越城等门户网站,连续滚动播出“‘人道、博爱、奉献’——纪《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日”宣传标语,发动各镇(街)红十字会、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以及会员和志愿者,通过设点咨询、张挂横幅、印发宣传单、刊出黑板报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塔山街道在罗门社区设点宣传,社区计生专干也积极参与,在向居民普及《红十字会法》知识同时,利用自身的知识和专长为居民答疑解惑,开展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义务咨询,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各校红十字会结合救护培训、应急演练、志愿服务等红十字青少年实际工作宣传红十字会法。其中,柯灵小学还通过年段长和学生代表座谈,让《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和宣传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