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新昌县红十字会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最近,县红十字会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当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将发布分级预警信号,启动应急响应处置,更加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赈灾救助工作。

  预警信号总体上分成四级(IV、III、II、I级)标准,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预警信号由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根据政府发布的预警信号、灾害特点、严重程度与县红十字会救助的实力和能力,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也将分为四级。其中,IV级响应时,县红十字会将立即启动灾区援助方案,并向市红十字会报灾。I级响应时,县红十字会将立即启动灾区援助方案,启动向市红十字会报灾求援方案,启动新昌社会募捐方案;当新昌有2个乡镇(街道)同时达到特别重大灾害时,县红十字会还将上报市红十字会,请求市内外红十字会援助。

  在应急响应处置中,县红十字会将根据灾情在第一时间派出救援小分队,深入灾区考察灾情、慰问灾民,开展现场救助,将募集的款物、生活用品按要求下发到灾区;根据公共突发事件严重程度派出具有救护资格的红十字救护员,开展现场救护,减少人员伤残;派出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积极参加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活动,开展医疗卫生、人员防护各项志愿行动。

  按照不同的分级响应,县红十字会还将对应启动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募捐方案。一般灾害(四级响应)和较大灾害(三级响应)时,由受灾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募集款物活动,接受社会捐赠;特大灾害(一级响应)和严重灾害(二级响应)时,由县红十字会启动社会募捐方案,并报经市红十字会申请,向省红十字会发出援助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