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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荣获2011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

日前,绍兴市红十字会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荣获2011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获此殊荣的市级机关部门共为28个。

  2011年,绍兴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抓住本级、指导县(市、区),重点工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方略,依法履职,积极有为。一年来,全市红十字系统受省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5个,全市涌现出了11个市级示范的村级红十字博爱救助金示范点,27所市级红十字示范学校。绍兴市的红十字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的充分肯定,更是得到了来绍视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华建敏的高度评价。

  在春节过后的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张友珍专职副会长提出,2012年全体干部同志要做到四个“不”,即“不沾沾自喜、不骄傲自满、不自以为是、不居功自傲”。要鼓足干劲,振奋精神,接受新的挑战;要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寻求新的突破;要注重实干,再作贡献,争取创造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