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1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主任高崇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丁宁宁以及总会联络部副部长任浩等一行7人莅临我市就红十字重点工作、综合改革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改等进行调研。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省红十字会秘书长何乐琴以及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丁晓燕,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执委会主任张友珍,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领导参加座谈或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我市青少年现场救护实训基地、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绍兴县兰亭镇黄贤村以及上虞市职业教育中心,分别对小学生现场救护技能普及和逃生演练实况、冠名红十字博爱基金助医项目——结核病关爱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基层红十字博爱救助金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学校红十字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了解。
10日下午,调研组还专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近年来我市红十字工作情况汇报。我市就理顺管理体制、项目化筹资救助、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作了汇报,提出了当前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为与卫生等部门职责交叉、独立运作能力相对较弱、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缺漏等是制约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结合自身职能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综合改革试点和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认为应该着重从机构组织更好定位、管理体制不断理顺、职责权利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切实可行等方面进行改革,并从明确组织性质、厘清政府与红十字组织关系、增加组织队伍建设和人道主义传播专门条款、优化职责规定、突出人道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法制办、司法、卫生等部门领导也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各自意见建议。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调研组一行对我市红十字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在组织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平台搭建工作等多方面具有特色,特别是冠名基金工作更是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也对我市就综合改革试点和修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讨论,表示要积极吸收好的经验做法,统筹考虑综合改革试点和修法工作方方面面的内容,努力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最后,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丁晓燕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调研组来绍兴考察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同时表示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各项事业建设,努力推动绍兴红十字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