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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红十字会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精神

 12月17日,我市红十字会利用周一学习日,专题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以及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的通知精神。大家认为,正值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省委、省政府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红十字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开展红十字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各级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送来了一股春风。意见的构架非常好,“四方面”的内容强调了红十字会的地位和作用,为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出了具体的刚性要求,既有对自身组织建设的措施,又强调各部门要为红十字事业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体现出省红十字会对抓好红十字工作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红十字会的通知精神,我市红十字会提出了三项举措:一是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通过一定的形式把意见的主要精神宣传好,除了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志愿者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和贯彻落实好,同时也要进一步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二是积极履职,发挥作用。作为红十字工作者,要借这次春风,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努力想干事、能干事,并且干成事,为进一步打造红十字事业品牌作出积极贡献。“有作为才有地位”,只有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才能为红十字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得有利地位。三是加强调研,做好参谋。结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意见,绍兴市也要深入调研,争取及时出台地方性意见,各位机关干部要积极当好参谋,献计献策,努力让意见更有针对性,更具刚性,为党委、政府出台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