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各级红十字组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坚持服务中心一丝不苟、履行职责有条不紊、营造氛围有声有势,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新的提升。根据《2012年度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考核办法》(绍市红【2012】16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自评的基础上,市红十字会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进行了集中考评,评出全面工作先进奖和各单项工作先进奖。其中,上虞市红十字会、嵊州市红十字会荣获全面工作先进奖,绍兴县红十字会荣获人道救助工作先进奖,诸暨市红十字会荣获关爱生命工作先进奖,新昌县红十字会荣获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奖,越城区红十字会荣获“进村入企”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