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同志,系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卫生赈济处处长。近年来,王佳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于2009年度——2012年度连续四年被评定为考核优秀等次,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的有关规定,市红十字会党组决定给王佳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要求全体干部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王佳同志,系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卫生赈济处处长。近年来,王佳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于2009年度——2012年度连续四年被评定为考核优秀等次,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的有关规定,市红十字会党组决定给王佳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要求全体干部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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