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切实保障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生命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4月11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召开绍兴市贫困重症孕妇(新生儿)关爱救助项目启动实施工作会议,来自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第二医院、绍兴市妇保院、绍兴市第五医院、东浦医院、斗门医院、马山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以及部分红十字博爱基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共计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执委会主任张友珍,市卫生局副局长郑杰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郑杰主持。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执委会主任张友珍就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关爱救助项目的实施细则,包括资金来源、救助对象条件、救助标准、实施时间、救助程序、项目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关爱救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社会各界凝聚的爱心传递好。二是要规范实施,确保透明,用真心真情为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三是要各方支持,通力合作,积极为项目的实施建言献策,将这件惠及妇女健康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郑杰副局长就项目的启动对有关医疗单位提出相关要求:要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全力做好高危孕产妇的抢救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孕产妇日常管理。要严格把控救助标准。
据悉,孕产妇死亡率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事关妇女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因此,实施“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关爱救助项目”意义重大。本项目的救助资金总计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浙江置业房产集团捐赠。救助对象为在市区医疗单位住院救治的孕产妇(新生儿)且同时符合家庭困难和重症两个条件。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经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后决定救助金额,实施一次性有限救助。此项目将于2013年4月15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