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和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人社厅函〔2014〕68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民主推荐和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绍兴市红十字会、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会参加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评选,嵊州市红十字会任孟飞同志参加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1.绍兴市红十字会
绍兴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6月理顺管理体制,机构单列,独立运作,规格为正县(处)级。2011年2月,建立党组。2012年1月,新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现有正式在编人员9人。
自理顺体制以来,绍兴市红十字会积极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确保了备灾救灾、人道救助、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截止2013年6月,共筹集冠名助医、助困救助资金3648.22万元,支出救助金267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86926人次。目前已开展现场救护员取证培训52914人、普及596784人次,其中市本级取证培训20400人、普及191791人次;全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登记3590例,实现捐献11例;全市实现器官(遗体)捐献登记397人,成功捐献器官11人。市红十字会先后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年年被评为全省红十字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2011年两次获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2012年被评为越城区文明单位,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总队是全国优秀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于2011年6月、2013年11月先后二次来到绍兴,对冠名助医、救护培训、基层博爱救助金项目村建设等工作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2.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会
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会于2008年5月理顺体制,独立运作,列入群团机关管理,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和赈济科,人员编制6名。地址位于上虞市民中心图书馆三楼。
自理顺体制以来,上虞区红十字会共发展红十字会员5万多名,建立基层红十字会117个,团体会员1个,全市各类学校全部建立红十字组织,招募红十字志愿者1384名;通过积极履行“三救、三献”等核心职能,已经成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重要助手。区红十字会于2008年荣获浙江省红十字会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12年荣获总会全国防灾避险知识竞赛组织奖;2013年荣获全国红十字青少年知识竞赛组织奖;2013年荣获绍兴市学校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
二、先进工作者
任孟飞同志,女,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嵊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执委会主任。曾先后担任嵊州市纪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自2009年8月从事红十字工作以来,坚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建设、拓展工作领域等方面扎实工作,为推动当地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嵊州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基层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实现乡镇(街道)和学校红十字组织全覆盖;救灾救助实力不断增强,先后募集各类救灾救助资金1600万元,设立冠名基金3个;生命关爱工作不断拓展,招募造血干细胞志愿者300余人,登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近100人,完成捐献7例,培训红十字救护员近5000名,救护知识普及培训2.5万人次。市红十字会连续五年获绍兴市红十字系统考核先进。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向绍兴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市区新建北路16号)。监督电话:85083308。
绍兴市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