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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红会设立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救助基金

  该基金由爱心企业每年捐赠6万元设立,救助对象为在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嵊州市户籍特困、低保、五保、“三无”(不包括110送入的“三无”精神病患者)及困难家庭的非重性精神病患者。符合上述条件、愿意纳入社区管理并有家属或监护人愿意实施监护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患者住院时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救助申请,住院救助最高不超过2000元,不足2000元的按实际发生自理费用救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