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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用爱续写生命

  弟弟,你没有能等到肾源,希望你捐献的肝能帮助别的人开始新的生活……”10月3日15:30左右,在新昌县人民医院手术室门口,羽林街道赵初东的二哥和姐姐红着眼睛,目送着弟弟赵初东捐献的肝运往杭州,希望弟弟的生命得到更好的延续。

  赵初东出生于1977年,患尿毒症10多年了。他是家中的老小,上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赵初东每年的治疗费需七万多元,为了帮他治病,经济并不宽裕的哥哥、姐姐给了他许多帮助,二哥甚至曾卖掉县城的房子为他治病,而社会上也有许多人给予了他帮助。六七年前,家人就筹集了11万元钱放在浙一医院,等肾源换肾。“这其中大部分是好心人捐赠的。”二哥说。
  赵初东尽管生病,他还是努力做蔬菜生意,减轻家里的负担,也会尽量帮双目失明的母亲做家务。由于操劳,9月28日13时许,赵初东突然发病,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被急送到新昌县人民医院抢救。赵初东陷入昏迷状态,血压很高,右半边还中了风。9月30日,医生见抢救无效,建议拔管。二哥想起,去年曾和弟弟说起过人体器官捐献的事,并问了弟弟的意见。当时,热爱生命的赵初东笑呵呵地说:“当然愿意捐献啊!这种事还早着呢。”二哥想,弟弟生前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如果他的器官能帮助到别人,也是一件好事。这个想法得到了家人的一致肯定。于是,二哥向县人民医院ICU主任、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明自强谈了希望捐献器官的愿望。经检查,赵初东的肝符合捐献条件。二哥和母亲本来还想捐赵初东的眼角膜,可惜眼角膜不符合捐献条件。“我弟弟是个乐观开朗的人,他如果还有意识,一定会愿意的。”二哥非常肯定地说。
  10月3日,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专家们赶到赵初东的家中,赵初东的母亲正式在捐献书上按了手印,同意捐献儿子的肝脏。
  “弟弟苦等肾源等了那么多年也没有等到,说明现在需要别人捐献器官的人很多,弟弟的肝能救别人,我们全家都很愿意。”二哥擦着眼睛说。
  今年以来,新昌县群众积极捐献器官,赵初东已是县第四例捐献器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