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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部署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项目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0个重点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红十字工作的实际,市红十字会在全市红十字系统部署开展组织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干重点项目。重点是五大类项目:一是推选红十字“最美人物”,营造“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氛围。在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赈灾救助、志愿服务等领域挖掘一批优秀典型和先进人物,形成“学身边好人、做身边好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人道关爱进农村和救护知识、防灾防病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传播红十字正能量。探索农村博爱家园、博爱书屋建设;利用博爱送万家活动等组织农村帮扶和慰问活动;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宣传栏等阵地开展红十字知识、防灾防病知识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农村应急救护站(基地)。三是开辟网上宣传阵地,参与组建“网络爱心联盟”。加强与网络公益组织联系,协调参与爱心资源招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等工作,帮助建立“网络爱心联盟”。四是深化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基地化、项目化和常态化。加强红十字学雷锋志愿服务十大基地建设,充实完善服务项目和内容,规范菜单定制和工作手段;深入开展志愿服务进广场、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活动。五是推动红十字青少年“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开展国旗下讲话、假期社会实践等“日行一善”活动,推荐红十字优秀青少年,推动青少年救护培训基地建设。

  各个重点项目明确要求在2015年底前实施完成,做到有载体、有活动、有品牌、有影响,努力为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