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的通报》(绍市委发【2015】11号),绍兴市红十字会受到表彰,成功创建成市级文明单位。
据悉,在2012年创建成功越城区文明单位的基础上,2013—2014年,绍兴市红十字会把创建成市级文明单位作为一项工作重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倡导“让别人奉献、红十字人首先奉献”的理念,提升干部队伍的文明素养;另一方面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始终立足“三救、三献”工作特色,不断巩固创建惠民成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惠民生活动,抓实红十字青少年“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努力为风尚文明绍兴建设服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市文明委的好评,也得到了群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