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考核领导小组发文,授予市红十字会等48个部门为二○一四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
根据《绍兴市2014年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绍市委发〔2014〕4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核坚持按照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等要求,紧紧围绕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整合考评、简便易行、绩效挂钩”的原则,实行业务工作和专项工作考核相结合,业绩评议、社会评议和领导评议相结合,机关面上考核和部门内部考核相结合。考核对象包括市级机关各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垂直管理部门,市直国资委监管及代管部门,市级金融部门等。在年终的考核评定中,通过各部门自我总结,有关考核牵头部门考核和市领导综合评价,经市考核领导小组审议,最后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149个参评部门中产生48个一等奖。
据悉,2014年度,市红十字会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推动“三救、三献”等核心职能再上新台阶,组织队伍和社会公信建设再展新形象,各项工作再获新成效,受到了上级组织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是2014年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生命关爱工作全面突破,践行群众路线不折不扣,推动工作项目和品牌扎实有效,还首次参与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向全社会展示了红十字人的良好精神风貌,使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高。这也是理顺体制以来,继2009年、2011年之后我市红十字会在年度考核中获得的第三次殊荣。